谢迈凛仍旧没有反应。
“你这样也行,你不死说明天命不绝你,也许……”
曹丘一愣,因为谢迈凛抬眼看他。
两人一道沉默了片刻,曹丘笑笑,“其实我差点就觉得马走西说得对了。也不只是马走西,很多人都说你错了,我们错了,我们自己的同胞也这样说,说我们残忍残暴,叫我们侩子手,一转眼的功夫,有些人就恨不能跟我们割席割得再干净一些。只不过这些人这些事都是会变的,有一件事不会变,输了的人不会赢,死了的人没话讲。再过五十年、一百年,谁还会骂,厦钨人都会被遗忘,我们的安全和生存才是持续到最后的。千言万语一句话,赢了真好。”
谢迈凛没有答话,曹丘站起身,“我只是来向你学一学,人做了亏心事怎么办,现在学到了。”说着他把自己的茶喝干净,披上外衣,退后一步,离开桌边,弯腰敲敲桌面,“我也会忘了它。”
马走西死后,曹丘为谢迈凛亲随军的事惆怅了几天,但在详细摸排下,曹丘发现谢迈凛亲随军中对谢迈凛不满者已经超过半数,不少人私下都问过申退的事宜,只是还没有浮到水面上来,似乎万事只差一个契机。
在契机到来之前,曹丘小心地应付着,而另一方面,观察团才是真的难缠,他们来找曹丘要马走西,只得到一个回答“马走西是谁?”
这一套实属万金油,曹丘不认识马走西,一个北境区域总兵,一个无名之辈,无论如何很难联系到一起,抓捕进牢的话,哪个牢狱?医师说的?哪个医师?观察团怎么知道的?册子?什么册子?没听说过,不了解,这事问当地县衙,我是军队,不管这个。县衙不见你?要请示?那你等吧。
观察团难缠,但终究是人生地不熟的外人,折腾来折腾去,也该回去了,自始至终也没敢真的进厦钨,走之前放话,说要组织一批文人,有志之士,深入厦钨去探寻真相。曹丘听见文人这个词自然地响起马走西,或许别的地方也有千千万万个马走西,他不免心中有些发胀,心道兄弟,你们真是好用。曹丘不怀疑将来真的有人会来找寻真相,真的有为了了解厦钨究竟如何而甘愿冒着生命危险的人,但那时,就有那时对付的办法了。
送走观察团,他坐在军营帐中休息,想着最近太累,还是回城里休息几天,跑着神,王江冲进来,惊慌失色,手臂指着外面,张口结舌,说不清话。
曹丘噌地站起来,“外面怎么了?”
“他们俩吊死了。”
曹丘立刻想到了是那两位,当下就要出去,想了想又折返回来,重新坐下,他刚刚心中第一个想法其实是,幸好观察团走了才有这事,因为这个念头,他感到一阵惭愧,思绪复杂混乱,一时堵在心口,好久没说话。
王江平静下来,问道:“咱们怎么办?”
“放下来,埋了吧。”
王江的脚步也有些犹豫,其实他也没有看到,只是听说便跑来报信,要他去看那场景,他其实不忍心。
曹丘瞥了他一眼,道:“让别人去办吧。”
王江道:“我去吧。”
曹丘独自坐了一会儿,理智压倒了他复杂的感想,他起身前往亲随军营。
军营外的一颗歪脖子树,正是入冬时节,不见一片叶,光秃秃的枝干四处疯长,伸向天伸向地,张牙舞爪地挡在浩瀚的蓝天前,若望山望水,只能透过这些枝去看,朦朦胧胧,分割成许多碎片,九红姐的爹娘就一高一低地挂在上面,吊着被风一吹,就摇摇晃晃,两个瘦小的人,拉长了以后也是两道浅浅的竖影,眯着眼睛从远处看,好像是两条长错的枝,他们是不会形容和比喻的农民,声音轻,人渺小,也不会写字,奔波求告也只会那么两句不加修饰的话,远不如传闻中的九红姐给人那么多想象和情绪,所以轻易地被略过,难以震撼人心、发人深省、引人深思、振聋发聩、醍醐灌顶,于是就化作树上两颗飘摇的、柔软的枝,这是他们一生能讲的最后的一句话。
这句话传到了亲随军的眼睛里,曹丘站在他们身后,深知已不用自己再说什么。
这中间种种的一切,再加上早先马走西勤劳的播种,陆陆续续,他们下定决心,开始离开,一旦离开,便不会回头。
还有几个没有走,也并不想继续当兵,阳都谢府差人传话,可以拨到谢迈凛府上。谢家早分了家,谢迈凛的宅邸在皇城脚下,如果还有人愿意去,可以去谢府做护院。于是凤水章首先,曹维元次之,韦训韦诫也一起同去。
自此,曹丘完成了对前线所有谢迈凛原部队的清理,送回观察团,看护谢迈凛,圆满完成朝廷交付的任务。
在冬天来临时,擢升北部军区都督。
第101章 淬血枪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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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春时节,树林地的叶枝边角还有一点未化的积雪,如今雪已是夜来晨走,跟人捉迷藏似的,不怎么轻易见到,年轻男子早早脱下寒衣,穿着单衫,更有打赤膊的,开始准备一年的劳作,这就已经开始下地了。
黄岐东家早已没有地,如今靠打猎为生,他自己从战场上下来后身体一直不大好,这个天气也仍旧脱不下寒衣。
他站起身,硕大的身躯晃了晃,一阵头晕目眩。
他朝猎物走去,把弓箭背回身后,踩在树枝上,雪和叶一起作响,嘎吱嘎吱,他踩出一条路,走到死掉的兔子前。
这兔子太小了,卖不上钱,他叹口气,无奈地弯腰捡起兔子,拔掉箭,决定带回家吃。眼神儿不好,看不清猎物,全凭多年积攒的手感,于是常常辨不准,偏偏还百射百中。
也就这点儿本事了。
他打个喷嚏,把背筐卸下来,要把兔子放进去,那兔子耳朵在他手里吊着,转了个脸,箭孔令它眼睛空了一只,黄岐东透过箭洞,看着血流出,一时手脚僵硬,天旋地转似的,耳鸣升腾,好像木枝捅进脑子里,眼前一片血色。
他熟练地等着,等眩晕过去,他再眨眼,便是普通的死兔。他把兔子扔进空空的背筐,站起身,扶着树干喘了喘气。
树林里的野花多,迎春花开得也比长在村里的早,许是野地里长大的东西都更有生机,他沿着小溪去找迎春花,想编个花环给闺女,闺女是春天生的,正好配这金灿灿的花。
春天的太阳明亮却不刺眼,暖洋洋的好像风的手,平等地摸过他乱糟糟的头发和黑漆漆的颈背,他在薄冰水面上看见了自己的倒影,呵了一声轻笑,自己看起来好像年过四旬,眼下一片细细的紫纹。他想起自己妻子,也真难为她守在自己身边,愿意和自己一同照料痴疯的弟弟。想起她当年嫁给自己的时候也是一对神仙眷侣,少年英雄和青梅竹马,也是玉树临风过的俊生,黄岐东觉得好笑,摸摸自己的脸,想起还差七文钱就能给妻子买那个她喜欢的簪花。
还差七文钱。
于是他继续沿着溪边走,盘算去哪里弄这七文钱。
一文钱压倒英雄汉。家中还有些木柴,论斤卖大概五文钱,还有一把旧刀,这玩意儿卖得多,估计能值好几两,以前弟弟总不让动,现在三年了,这刀留着没什么用,他们兄弟俩再也不打仗了,不如拿去给老婆换个簪子。
想到钱总是愁,不自觉地叹几声气,这日子过得太苦了,要饭的也比自己好上不少,去城里人多的地方要,一天要几百文的都有,开春以后得谋个新生计,唉可弟弟又离不开人,妻子再操持家里,有些事还是不方便……
黄岐东弓着背垂着头一路走,撞进一片花丛里,抬头一看,大片大片的迎春花,在朝阳下迎风摇曳,黄橙橙的好像一千一万朵小太阳,照亮这条溪水的薄冰,花枝砸在冰面,敲开冰皮,丝丝裂纹在太阳闪耀下碎开,融进春水里,载着无数璀璨的花枝花瓣,朝河里海里流去。
他伸手摘一枝,插在筐边,连同他整个人一起照亮,又折了几支,把自己粗糙的筐妆点得熠熠生辉,把枯燥的箭筒点缀得曼妙轻盈。
日头逐渐移中,他向家走去。
路上口渴,在茶棚歇脚,黄岐东要了碗水,为了不影响店家做生意,他走去棚外蹲着喝。泥地草丛里两个穿肚兜的小孩儿正在挖泥鳅,两人脏兮兮的满脸是土,泥鳅滑不留手,挖了许多坑也逮不到一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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